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癌症妈妈能否孕育健康宝宝 |
来源:120健康网 网址:www.120health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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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女性患有某些疾病不适宜怀孕 当受精卵在母亲子宫孕育生长后,为了适应胎儿的生长、发育的需要,及胎儿的胎盘所产生的激素的影响,孕妇体内各系统都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。例如,在妊娠10周开始,母亲的心血排出量就增加了,也就是心脏负荷明显增加,到妊娠32周达到高峰,临产后、产程中孕妇每一次用力,都会加重心脏的负担。同时妊娠对全身各重要器官均有影响,如肝脏、肺、肾脏等。所以,如果母亲在孕前就有严重的心脏病,就可能在孕期和产程中不能耐受负担,发生心功能衰竭,危及母亲生命。 母亲在孕前如果有活动性肺结核、肝炎活动期、高血压、糖尿病、慢性反复发作的哮喘等都应在严格治疗,控制原发疾病,病情稳定一段时间后,在医生的指导下妊娠。同时孕期要严密监测母亲的身体状况和胎儿的发育情况。患慢性肾炎的妇女不宜怀孕,妊娠对母子都有害,常使母体病情加重,胎儿发育不良。 性传播疾病对母婴都有一定的危害,尤其是对胎儿,如母亲感染梅毒,病原体可通过胎盘脐带传染给胎儿,使胎儿发生梅毒性病变,导致流产、早产、死产。约有40%的先天性梅毒患儿存活下来,一直延续到成人时期。母亲患淋病可造成新生儿眼结膜炎,称“脓漏眼”,治疗不当或不及时可导致失明。所以妊娠前患性病,应彻底治愈后再妊娠。 肿瘤分为良性和恶性肿瘤,良性肿瘤如果不是生长在生殖系统上,一般不影响妊娠。妇科的良性肿瘤一般以子宫肌瘤和卵巢肿瘤为多见,当子宫肌瘤体积较小时并不影响妊娠,但可能在孕期增大。卵巢位于子宫体旁边,随着妊娠子宫的增大,卵巢肿瘤也随之从盆前上升到腹腔,由于活动空间增大,可能在孕妇体位变化时发生扭转。恶性肿瘤可以发生在身体许多部位,虽然大多数恶性肿瘤不会由母体直接传给胎儿,但由于恶性肿瘤是消耗性疾病,孕妇患有恶性肿瘤时对胎儿的营养供应不能完全满足,母亲的病情也会加重,原则上对孕期发现恶性肿瘤的孕妇,应该终止妊娠。 ■准妈妈患病治疗上要有所顾忌 过去认为胎盘是天然屏障,准妈妈无论用有毒还是无毒的药物,都不会通过胎盘危及胎儿。20世纪60年代初期,孕妇服用“反应停”来缓解早孕期的妊娠反应,新生儿发生的海豹肢体畸形与用药有关,此后其他药物致胎儿畸形也陆续有报道,又导致孕期用药恐慌,孕妇有病不敢或不愿用药治疗,导致母亲病情加重。 由于怀孕后生理状态和孕前不同,妊娠期用药对母亲来说产生的反应和孕前完全不同,而胎儿处于发育过程的不同阶段,各器官发育尚未完善,如用药不当对胎儿也会产生影响。因此,妊娠期如何选择安全、有效的药物,适时适量地用药,对提高胎儿质量,保护母亲很重要。 母亲妊娠后,服药的时间对胚胎和胎儿的影响很大,如在受精后2周内,孕卵着床前后,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“全”或“无”。“全”表现在胚胎早期死亡导致流产;“无”则胚胎继续发育,不出现异常。受精后3-8周,是胚胎器官分化发育阶段,为“致畸高度敏感期”。受精后9周到足月是胎儿生长、器官发育、功能完善阶段,此期间受到药物作用后,可表现为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等,早产率也增加。 ■早产儿即使存活也容易合并各种疾病 上面提到的癌症妈妈凌雪珠即使是在10天内通过剖宫手术取出胎儿,胎儿也才30周左右,属于早产儿,所以胎儿还不能呼吸。医院将把胎儿送入新生儿科监护室,采取插管的办法帮助婴儿呼吸,并通过静脉输养,争取孩子成活[1] [2] 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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